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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注册、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这46个事项以后都不需要审批了!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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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月25日

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落实精简和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同时取消一建初始/变更/增项/重新/延续注册、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公示等40多个审批事项。
文件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落实精简和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优化本市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及《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8〕11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政务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委审批服务事项的精简和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46项审批服务事项。
 

 
小编注:
住建部之前发文: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都要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二、对4项“零办件”事项实行单列。对“零办件”事项采取暂停管理措施,如出现相对人申请的情况,可启动恢复程序及时予以办理。
 

 
三、整合涉及多部门的事项,由8项精简至1项。
 

 
四、整合委内相近事项,由112项整合为29项。
 

 
五、对于不直接面向社会属于政府内部审批和管理的9项事项不再列入事项目录。具体事项目录见附件
 

 
六、我委精简后的政务服务事项为134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