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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昌建集团

浏览量:1494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建设厅和我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住建厅《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13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程序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企业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采集表》),点击“上报”,同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通过省住建厅官网(www.jxjst.gov.cn)登录“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简单换证申请,填写《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以下简称《江西省申请表》,见附件5),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南昌的企业和在昌的中央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直厅(局)下属企业应将《申请表》、《采集表》、《江西省申请表》(一式四份)及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并报我委初审;
4、我委核对同意后,填写本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附全部企业的《申请表》、《采集表》、《江西省申请表》及2份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包括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随上报文一并报省住建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于《申请表》、《采集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资质信息不符的企业,其换证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不予受理。
(二)省住建厅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企业通过省住建厅的官网(www.jxjst.gov.cn)登录“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简单换证申请,填写《江西省申请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与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一并报我委初审,后报省住建厅审核;
2、省住建厅将在厅网站(www.jxjst.gov.cn)定期对换证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各地、各部门可在公告发布后到省住建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领取所辖企业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各地、各部门在发放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应收回企业全部原资质证书,并依法予以销毁。
(三)我委负责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1、不在上述范围的资质,可直接向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处提出换证申请。
2、我委审批的资质,换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应把企业全部原资质证书报我委收回,并依法予以销毁。
注:企业到我委领取新版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时,应把企业全部(包括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原旧版资质证书报我委收回,并给予换发新版资质证书。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5日起,我委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
2、特级、一级、二级、厅负责审批的三级企业资质换证我委受理时间为每月2次, 每月1日--12日,13日--15日不受理材料(为我委整理报送省厅时间);每月16日--26日,27日--30日不受理材料(为我委整理报送省厅时间):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时需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
3、我委负责审批的三级资质换证时间为每周1—周4,周五不受理材料(为整理资料打证时间),企业需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
简单换证详细事宜见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130号)文件(见附件3);在换证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人:熊彩云
联系电话:0791-83987573、83987571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
3.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审批〔2015〕130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
5.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