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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调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类别)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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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2017年关于调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类别)》的通知》(洪建发[2016]150号)规定:“特殊贡献资料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有效时间均以颁奖时间为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建质[2015]215号),2013~2014年度国家级工法于2015年12月21日在住建部网上予以公布,颁奖证书打印时间是2015年12月,但企业实际领取证书时间又在2016年3月,造成企业无法在2016年申报资料中使用。为鼓励建筑企业及时总结施工经验,注重以工法开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且由于住建部每2年对申报的国家级工法进行一次评审,为不影响各建筑业企业在申报《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工程类别和市政公用类别)》时的特殊贡献计分,经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将2017年申请单位在特殊贡献中的“国家级工法”计分周期调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