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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昌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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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宜春市城管局,省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3号),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计团队评分法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3号)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六)设计质量目标或设计进度目标控制或设计投资目标控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安全的情况;
(八)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九)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情形。
对无效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
总分100分,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拟定各评审因素分值。
评标专家对有效标独立评标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l 项目解读   包括上位规划解读、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地质气象条件解读、场地现状、设计原则和总体构思、规划理念等  
2 设计构思   包括设计特点、总体布局、交通组织、项目性质及规模、项目构造、绿化景观规划、给排水规划、强弱电规划等。  
3 设计业绩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4 项目设计组人员及业绩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要求  
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满足要求  
5 设计费报价   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 不得大于10分
6 业主考察
(只适用于资格预审情况)
    不得大于10分
7 其他     不得大于5分
备注:1、项目解读及设计构思需当场向评标专家宣讲的,应采用播放电
子多媒体文件形式,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项目设计组人员如有外聘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一)评标委员会统计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并签名确认;
(二)将得分自高到低排序前三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人;
(三)前三名有得分相同者,由招标人抽签决定排序。